我朋友09年以我名义贷款45万(为期1年),因其本身有贷款没还,就把他的房产办到我的名下作为抵押,以我名义贷款,但中间的办证评估手续我一概不知。后因其破产贷款一直没还。11年6月银行告之我抵押物是假的,要告我骗贷。请问我是否是骗贷?我并不知道是假的,朋友也立有协议征友手续不是我办的,贷款他全额使用,由他负责偿还,请问我是否构成骗贷?若是骗贷,后果如何?我现在也是受害者,可以以受骗名义先起诉他们吗?
朋友现在能力有限,打算每月还2000,慢慢还,但是这需要20多年,若中间他不还了或者有啥意外,我不是还要被起诉,替他还款,甚至坐牢。我应该怎么办?可以先起诉他,让他赔偿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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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反映的情况很复杂,请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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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的房子卖了及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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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受骗名义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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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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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