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麻烦您两个问题一’我和丈夫是再婚,婚前他有一套按揭房,婚后一直由我还货款。请问财产归属? 二’目前他前妻名下的一套房产也由我们在还货款,过些日子我出资过户给我们,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三’婚后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只写了协议,没做公正有效果吗?四、丈夫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与其前妻写了一份协议,要给其女儿100万元,作为其以后结婚时的费用(女儿早已成年)这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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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一套房产,产权归您男方,但还贷及和还贷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分割。第二套,过户后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赠与100万,属于大额,除非有财产约定,否则应征的你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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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房屋属于你丈夫所有,你享有一定补偿2、他妻子名下的房屋,仍然属于他妻子,你还贷可以作为借款3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协议如果已经执行,有效4、赠与100万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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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属于你丈夫个人所有,但是你享有债权;过户后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协议不侵犯你的财产权益的有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来河北万千律师事务所找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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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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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