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目前,市政府在本村建设垃圾填埋场。广大村民要求对垃圾场周边的的农作物给予补偿。但政府的宣传资料中如此说道:垃圾填埋场建成后,如果造成人畜和农作物伤害影响,再由相关科研单位鉴定进行补偿,请问这个规定是否合法?注:目前,政府只承认将垃圾场周围500米范围内的居民搬迁,由居住原来的独立楼房变为居住单元楼(考虑到土地紧张),但对未直接占用的田地山林一概不管,称造成危害再说。我想问的是未占用了我们的土地,但是臭气以及地下水安全都已经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垃圾场就和我们一山之隔,我们能获得政府的赔偿吗?政府这样做合法吗

其它综合
2012-05-20 00:07: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