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在我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首付 贷款及备案已完成),预售合同规定是去年10月底交房,后来推说今年五月底交房,今天得知五月底又交不了,说7月底左右差不多,我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可否退房!(当时签订合同时是如房屋延期赔偿违约金,未涉及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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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问题的解决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看合同对于逾期交房有无退房或者解除合同的约定,如果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符合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行使合同解除权
3、同时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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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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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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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违约,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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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特别约定的,可对开发商进行交房催告,经催告仍不交房可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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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看合同的约定,一般是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可以主张逾期的费用赔偿。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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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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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