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包了一个饭店,且是加盟店。之后找来乙方(也就是我),愿把其店铺中的一部分转让给乙方做零食买卖。
之后。甲方因为店铺到期原因(但其加盟没到期)。把店铺转让给他的好朋友,且其朋友继续续了约,且继续经营该加盟店。而乙方完全不知情店铺已经换了主人。当乙方向甲方询问后,觉得无法和陌生人继续合作,并要求其退回剩余租金时,甲方拒绝,并且说和乙方合作经营,因为自己持有加盟证,且他朋友也同意该说法。
请问,乙方可以向甲方索取剩余租金吗?有哪些法律依据?
(注:甲方和乙方的合同还没到期。甲方的店铺租赁合同到期了,之后由他朋友续约,续约方发生了改变。但店铺经营的又属于加盟店,且加盟证还在甲方手里,没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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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和乙方的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甲方的房屋出租方的店铺租赁期限,否则超过部分是无效的;甲方对此是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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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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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和乙方的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甲方的房屋出租方的店铺租赁期限,否则超过部分是无效的;甲方对此是有过错的。
2、甲方和朋友续约的合同是否对转租部分有约定?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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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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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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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有需要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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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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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维权。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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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与你的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他与承租房屋的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你可以起诉请求返还超过部分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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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