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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西安市南郊某村村民,我姓曹,今年45岁。我有一件事情想请教 律师,谢谢。 我的朋友在2011年8月,在我村某烟酒商店买到假烟,为了让商店老板(河南人)调换而发生争吵。我被他们叫来的人(老板娘她哥)用菜刀砍伤了左手手腕,肌腱断了9跟,大神经断裂,多出骨折。后经医院治疗,手腕一直活动不便,法医鉴定为轻伤偏重。 我出院后多次找派出所解决此事(对方一分钱也没有赔偿给我),派出所的人说找不到当事人而无法解决。我现在非常不解的是,当时我们已经把老板娘交给了派出所,派出所问了情况也做了笔录,并让他们押了三万元就把人放了。我治病花了三万多,派出所说我要领了这三万元就得签字,并且此事已了。 我是个大车司机,这一年无法开车,生活困难,我不答应这个条件。 上个月12号,派出所说他们去了河南后,没有找到当事人,和当事人的家人商量无果。就这么一直拖着,说他们抓到人后才能解决。 请告诉我应该怎么样做? 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5-21 17: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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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