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老板想让我做挂名股东,就是不用出资,也不参与管理,不享受分成收益,请问有何法律风险?
还有:
1.在网上了解,如果公司实际股东出资不全,公司破产清偿时挂名股东是否要承担责任,什么责任?
2.如果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否需要挂名股东签字,会承担什么样的风险?
3.挂名股东是否可以和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签订相关协议,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是否可以规避挂名股东的风险?
5.如果签订的挂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协议,以后实际公司管理过程中如果需要挂名股东签字时,是否需要有隐名股东的授权书,如果没有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