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是直行,对方开摩托车横穿马路与我相撞,她是主责我是次责,对方找了交警队的熟人让我垫付医药费,我已经垫付23000元的医药费了,对方已经出院,交警队又要我垫付了5000元,我可以向交警队追回这500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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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那5000元要看具体情况,如对方已经领走,则您无法向交警追还那5000元,但是对于超出承担部分可要求对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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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多的钱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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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划分由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为主,但不作为唯一标准。如果对索赔划分或对方的鉴定报告不服,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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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责任比例,分担实际损失。对方多拿了,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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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