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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87年在江西省一国企参加工作,为全民制合同工,参加工作后开始参加养老保险。95年当地建立个人帐户,以前的缴费没有划进个人帐户,而是被当作视同缴费认定。06年因工作调动,转入广东省云浮市社保局,办理时云浮市社保局告知我办好了,09年社保局发了一张视同缴费帐户核定表,我发现转来的视同缴费没有了,而且参加工作时间也被改成95年,去问他们,答复说合同工没有视同缴费,所以我的工作时间从参保之日计算,除非江西把钱转来,我去问江西,答复说只能转个人帐户,以前的钱没有进入个人帐户不能转。   现在的情况是87年到95年之间101个月的视同缴费被清零,相应的退休金也没有了,两边我都要求自己出钱,只要能补上,可都不答应。请各位帮忙支招,怎么讨回来呢?

其它综合
2012-05-08 11:02: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