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代理公司A,代理销售B公司产品在某地区的销售,找到一家二级代理商C,与其签订了机器买卖合同(合同双方为B与C),二级代理C公司与使用客户D又直接签订的销售合同。现客户已将合同的全部货款近200万已全部支付给了二级代理公司C,可C公司迟迟不支付生产厂家B公司的货款,据了解其将货款挪用购置私人小轿车和房产,故意说无钱支付货款,请问这种情况我公司做为代理人该如何去追讨这笔大额货款,我公司要负怎样的经济责任?
-
你公司不是合同当事人.本案应由B公司起诉,如B公司给予你公司授权,你公司可以代理诉讼.你公司没有什么经济责任,只是可能不能按代理合同取得代理收入而已.
追问:因C公司基本上是无任何资产的有限责任公司,请问我公司A能直接报案,对二级代理商C以合同诈骗为理由进行法律维权,请求公安拘禁,冻结他的个人财产以偿还债务吗?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你公司无权追讨,合同的当事人为B、C公司,B公司才具有行使合同权利的主体资格。
-
尽快与律师联系追讨
-
尽快与律师联系委托处理
-
如果B公司授权你公司代理诉讼,追究责任的话,是可以追讨货款
-
及时起诉对方要求支付货款,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
你好,建议尽快与律师联系,分析相关法律关系,委托处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