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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和建行签了房贷合同并提交了建行所需要申请贷款的所有资料及预告证,还交经给银行办抵押证的费用,但建行一直没有通知我还房贷,4月中旬,接到建行通知,因房贷合同变更模板,之前的合同作废并要重新签订新合同,5月初接到房产商通知,因之前贷款作废的合同,现给我奇贷款合同只需签名的一页,4份一样的一张白纸,纸上内容有:《借款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抵押人这自然人的(签字)》;纸上只有我签字的地方,就没有其它内容了 银行和房产商这样做合法吗?我能签字吗?我该怎样做啊?已经交了首付了。请知情人告知,谢谢!

证券投资
2012-05-07 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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