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驾驶电动三轮车,车上装满垃圾废品,在右行车道没有指示标志的十字路口进行左拐弯,被相向车道快速行驶的摩托车撞到车中部,把我父亲从车上撞出3米多远,车也被撞翻。造成我父亲身体多处骨折和软组织受伤,和头部颅内出血。对方也造成颅内出血的伤势。请问这个事件的责任方在谁?责任比列多少?(注:此十字路口为工业区集中地,人流密集,但路口只有绿灯标志,没有红灯和黄灯标志,也没有右行左拐弯右拐弯标志灯,只有行人过街通道灯和行人过街通道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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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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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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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初步分析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具体以交警部门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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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双方都有责任,以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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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