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小侄子在学校的时候把眼睛弄伤了,学校老师发现吼不但没有及时送医院,还把孩子往家里带,让孩子错过最好就医时间,请问这样学校友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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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您的叙述,学校是要承担责任的,建议你找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或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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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学校没有尽到义务的应当承担责任,事发后,老师作为学校的工作人员,理应第一时间把学生送往医院,而不是送学生回家里,要是经鉴定,确属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而导致病情扩大的,学校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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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学校和对方都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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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具体的情节,如果老师没有拖延时间或逃脱责任的故意,那么老师就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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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民事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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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己弄伤还是他人致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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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