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五楼,楼上顶层一直无人住,前几天下大雨,顶层漏雨漏到我们家,找到该房主,该房主说顶楼防水维修费用必须由一楼至六楼共同承担,我咨询一下他说的对不对,有没有法律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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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房东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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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3条第一款规定,住宅的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承重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因此,楼顶是共用部位,楼顶漏水的维修责任属于全体业主,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来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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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3条第一款规定,住宅的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承重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因此,楼顶是共用部位,楼顶漏水的维修责任属于全体业主,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来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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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