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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现在工作了半年,因公司要求我去别的地方工作,我没答应,公司就辞退我。我能得到补偿吗?

民事相关
2012-04-28 23:47: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合同的工作地点是否和现在派遣相符?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律师从业多年,处理这类纠纷我有经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 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金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从08年以后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1、协商不成,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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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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