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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在武汉一家单位上班。2005-2009年单位给我办理了社保和医保。09年单位倒闭,社保和医保都停缴了,由于我没在上班经济更不上,自己也没交,没办停缴手续。现在我想续交,需补缴停交的那部分吗?标准多少?江夏属于郊区自缴标准比武汉要低,我能转回来吗?我是农业户口,没有单位。 谢谢!

其它综合
2012-04-28 19: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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