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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和男方共同生活期间,患上疾病,高血压,腰肩盘突出,心脏也不太好,男方不曾出一毛钱为女方治病,离婚女方需要出什么证明可以要身体损害费用?女方因为要照看孩子一直没有时间看病,病情一直延续,女方出具现在身体体检报告,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

民事相关
2012-04-27 08:54: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参考如下法条 主张自己的权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具体情况法院在判决时可考虑的
  • 可以要求多分割财产,如需帮助请来律所详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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