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我想咨询的情况是 我在**公司上班 因为不满公司的待遇问题要辞职 现在什么东西都涨价 可工资在**公司一直是降低 现在低到1000-2000之间了 而且规定我们的工作时间是早上8.30--晚上10.00都是工作时间 必须随叫随到的不定时工作制 当然也不是这段时间都有事做,但是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超出正常的8小时工作制3-4个小时 这样的工作频率持续了几年了 平常没有休息 包括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也没有 我们签的合同是另一个劳务派溃公司 辞职在当地的**公司辞职 我去辞职的时候公司给的理由是由于我办理了很多业务 公司无法确定我的业务是否属实为由 这要说明一下 公司为了大力发展客户 在去年年底推出了大量的手机免费担保办理业务 公司给每个员工规定任务 必须办理 不办理就扣钱 迫于压力 我就给别人办理了大概60台左右 办理人承诺每月消费66元 而且办理这些机子公司未支付我本人任何费用 不让我辞职 这样的理由合法吗 我应该怎么做

劳动纠纷
2012-04-26 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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