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4岁半放学时在幼儿园里的滑滑梯上磕到眼角很深,里外共缝了五针,请问这种情况学校有责任赔偿吗?忠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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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学校有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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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学校有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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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应该赔偿,可与他们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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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有责任赔偿。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或来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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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应该赔偿,可与他们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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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