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同村有个人在95年借了我2万块钱,有借条,而且月利息是2.7分,97时由于欠债太多还不起人跑了,我现已经打听到他现住的地方,我现在准备去找那个人,怎样才能够把这些债务追回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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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可以随时索要,只要没有注明还款期限,问题不大,时效最长20年,稳妥起见,还是要他重新出具借条或以其他证据佐证,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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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借据,确保程序合法。
以上根据你所述出具,详情电话联系或面谈;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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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找到对方,要求偿还。否则可以起诉对方,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关法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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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但要注意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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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先要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以解决诉讼时效证明问题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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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决,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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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