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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粮田转让协议书’由楊宝波在爱国村五队、一级口粮田5分8厘地、经双方同意、转让给单宝印、转让费1千伍佰元正、由2005年6月6曰起土地所有权、归单宝印、地点、单宝印家西面20米,土地西面、北面靠道,南面靠四刘、东面靠李树地、2005年6月6日单宝印付给楊宝波土地转让费1千伍佰元正、以付清。双方签字:转让人:楊宝波·接受人:单宝印·2005年6月6曰

经济相关
2012-04-25 14:28: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