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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四年级,今年十岁,在课间被其他打闹的男孩子压倒导致右臂肱骨骨颈错位骨折,因为是其他几个孩子一起玩,有一个踹那男孩才压倒我孩子身上的,现在那男孩家长已经说明今后的复查费用不给出了,那么我应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2-04-25 12:05: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建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你好,由对方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起诉
  • 有侵权人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有过错的承担与之相适应的责任。
  • 如协商不成,及时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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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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