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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11月在某开发商定购了一商铺,交了2万元的定金。但是今年4月20日,开发商通知我所购的商铺被某领导看上,赔赏我2万元,叫我重选购其他的.我不同意,原定价格12000元,现已涨到13800元。合同上写的是按定金的双倍赔,我该怎么样要回我所购的商铺?

合同纠纷
2012-04-24 14:21:5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收取订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则要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也均规定,对于立约定金,如果一方拒绝签订合同,则适用定金罚则。此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立约定金协议的违反,往往仅适用定金罚则,而不会支持当事人赔偿损失的请求。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法院除支持双倍返还定金请求外,仍会支持赔偿部分差价的请求,具体损失多少一般由法院酌情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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