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2年2月1日到公司上班,老板口头说试用期三个月,在这三个月里没签劳动合同,没签试用期协议,没买社保。现在发现老板对工作要求越来越过分,不想干了。问题:1.老板口头说试用期三个月但是没签劳动合同这样合法吗? 2.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吗? 3.我这种情况能得到两月的双倍工资吗?谢谢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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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即不合法,法律上对试用期有严格的规定,并不是都可以3个月试用期的,必须交社保,建议先保存证据,再谈判,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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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仲裁要求二个月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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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2个月起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可要求该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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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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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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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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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