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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腊市营业厅从事营业员一职工作一年,在2012-4-12接到人事部电话通知说从2012-4-1号起就可以不要上班被开除(在4.13都在上班)本人遵守了员工手册并且每个季度的任务都如实完成任务根本就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我的理由是全区营业员我排到倒数第2考核不通过给予开除,更离谱的是他们说开除我不需要书面通知直接口头通知只给我补发一个月工资,对于这样的开除的解释和补偿无法接受请求帮助

劳动纠纷
2012-04-18 17: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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