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朋友合资开了一家公司,运作一段时间后,又有另一朋友以现金入股加入。我和之前的朋友是以当时公司的全部资产作股,大家有协议协定,各自所占比例也写在协议里面。到现在,公司运营困难,想咨询以下问题: 如果公司清盘,在偿还外债的前提下,只有一些货物和固定资产了,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还各股东的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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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将货物、固定资产折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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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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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进行清算,已现有的资产来归还股东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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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用的,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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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用的,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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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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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只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问题,不是合伙的清算问题。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以上只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问题,不是合伙的清算问题。
2、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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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