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住宅用地是出让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政府能不能收回让开发商建商住楼?请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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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收回,但有补偿的 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政府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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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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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收回,但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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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你说的情况不够详细,不过既然是商住楼就应该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不是公共利益。所以,应该由开发商和你协商,在和你就拆迁补偿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拆迁建设。建议你向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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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