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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代理合同,交纳了全年货款的20%作为预付金,以后分批要货只付80%的货款就可以,3月23号汇款订货5000套,合同约定2周内到货,可是已经超期5天仍未到货,并且公司也并未告知未到货原因,本人觉得该公司的信誉不好不想合作了,能不能算做是他们违约?能不能把交的20%的货款要回来,然后终止合同,谢谢。

合同纠纷
2012-04-10 10:43: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建议拿上合同到律所当面咨询,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当然可以算他们违约要回货款。
  • 到期未交货,是违约。至于你的要求,要看你们之间合同规定,和这件事的实际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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