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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邻居是一个60多的一个老人,没有儿女,没有收入。却没有低保。他头几年动迁了。给点钱,老人浑身是病。没有几年就花光了。我们让他去找低保,到那社区说不合格。啥样能和格啊。

民事相关
2012-04-08 08:19: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标准逐年递增调整,可在盘锦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
    盘锦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盘政规[1999]1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政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及乡、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实行的社会救济。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保障与家庭保障、自我保障、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居民;领取夫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在岗人员、下岗人员、托管人员及退(离)休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退(离)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到民政部门咨询。
  • 你好,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