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北京人,我媳妇是外地人,婚后无子女。我俩想过继媳妇弟弟的孩子到北京,可以吗?能否上北京户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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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养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且,送养人自愿同意;如果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还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以上条件均满足,就可以履行收养手续。收养后户口可以随父亲迁入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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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籍地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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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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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是民间的说法,法律上应该是收养。一般来说,收养要经过被收养人的监护人同意,主要是父母,如果超过十岁还需征询本人意愿。这个问题主要问民政局。至于能不能上户口,这主要要看当地的户籍政策,北京相对比较严格,但是如果符合条件应该也可以。这个主要是问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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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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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