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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里的事物由村里,乡里,管理局负责,管理局每年给村里每人一万元的补助。我老公是管理局自收自治的职工,不能享受,说是国家有规定,乡里的带编制的干事,老师,医生都不享受,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能享受吗?户口是村里的依据是什么

其它综合
2012-04-04 23:13: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