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于2011年10月份购买了惠州“**界”商铺20年使用权,付了50%款,另50%要于2012年4月份付清;合同期限是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原本讲1月1日开业的),但是业没开起来,现在看起来经营非常不好的样子,我想退之前的50%款需要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2012-04-03 11:47:0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有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合同价款。

    没有法定或约定事由的,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以考虑转让给第三人。
  • 您好,您好,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
  • 协商或起诉。
  • 要看你的协议怎么约定的
  • 要看合同具体约定才能确定你能否退款。但根据你的陈述,购买使用权一说不准确,该合同更像是租赁合同,一般租赁合同都是按月给付租金的,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 得结合合同内容确定,尽快与律师联系
  • 建议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分析具体解决办法。
  • 你好!具体需结合合同的条款约定进行分析,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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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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