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都是一个省云南的,但不是一个市的,结婚证办好了,我们打算要小孩,准生证办理需要走什么程序?
-
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就是证明你已经结婚,无单位的就去居委会问问)。 2、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也即“指标”。(如果你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 3、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具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地点可以询问女方单位的计生管理部门,无业的去问居委会。
-
你好,详细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咨询一下,祝好运!
-
你好,详细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咨询一下,祝好运!
-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委办理。
-
你好,只有回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初胎:怀孕三个月后到户口所在地的妇女主任那,交身份证,户口本,孕册,妇女主任就给办理了
-
准生证一般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办理,但是需要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的配合。涉及到的部门包括: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县计生办或区计生办。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男方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可以办理准生证。具体手续各个地方有所不同,因为手续太繁琐,建议先到当地的计生办咨询一下。
准生证由县级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发。一般是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领取。夫妻其中一方可以持双方的婚育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去领取。
农村准生证在乡镇计生部门办理,城镇在街道社区办理。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该在婚后常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准生证;第三方居住的,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到男方户籍坐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准生证;一方为非农村户口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准生证。
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到当地计生部门详细咨询。
-
办理流程: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结婚证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准生证办理流程: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其中《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
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委办理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