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公司不久,这公司也是刚成立。我的职位是行政,但是我应聘的岗位是人力资源专员。总经理还是让我从行政做起。我就答应了。进来只办了入职,没签劳动合同,保险也没购买。我的工作之前是出纳在兼做,交接也只是交接了基本的内容。今天突然我的主管跟我说公司董事长对我不满,让我走人。这合法吗?
-
可以,但应当有合理的原因且支付工资。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
你好,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没有购买社保应当要求公司补缴;开除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好,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没有办理社办可以要求补办,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
你好,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缴社保以及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等等。如有疑问的,请电话联系。
-
不合法的。应当要求公司购买社保、支付双倍工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
你好,你才去一个星期,只能要求公司支付实际上班时间的工资。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到所里咨询。
-
单位有权进行解除。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