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工伤的问题,我老公是一家建筑公司的项目管理员,在上班时间脚部骨折,已做了一次手术,年底要做二次手术去钢板,第一次手术费用是公司出的,已作工伤认定,现在想问的是,工伤鉴定何时,不能超过什么时间,赔偿怎么多少,怎么争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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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工伤鉴定,以鉴定为准,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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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二次手术后就可以做残疾鉴定,根据残疾程度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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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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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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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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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做工伤认定了,下一步直接做伤残鉴定即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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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未对工伤职工伤残鉴定设置时效限制。一般要求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所以伤残鉴定至少要在工伤治疗三个月之后做,如果有的伤残治疗没有结束,或达不到稳定,还需要继续顺延做伤残鉴定的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工伤认定之后即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于超过上述期限申请鉴定并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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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在二次手术结束后就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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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做劳动能力障碍程度鉴定,依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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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