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夫妻双方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不符合生育二胎政策,如果生育二胎最高要受到怎样的处罚?

婚姻家庭
2012-03-23 07:55: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各地政策都不一样,最好直接咨询一下当地计生委。
  • 参考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 咨询计生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现在可以生三胎吗
3949
不生育收养小孩可以分财产吗
民法典 463
不生育收养小孩可以分财产吗
生育保险的报销时间是多久
民法典 1909
生育保险的报销时间是多久
未婚生育第一胎罚款吗
民法典 826
未婚生育第一胎罚款吗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0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54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32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9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7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3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