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介买二手房,中介方收取买卖双方各1%的中介费,买方贷款还要收取3000元的贷款服务费(这是口头协议)。当时中介方带我们去银行签贷款申请合同,银行说的是我是首套房要上浮20%。我在县房管局签的抵押合同上面是上浮20%。最后我自己拿的这合同就是上浮30%.贷款下来已给了卖方。中介方给我的办的贷款过高,我不给他3000元贷款费,他就不给我接房。购房合同上也写了,买方把贷款划入卖方当日就交房。违约就按合同交违约金。请问:我不给中介方的贷款费,算违法吗?我可以直接叫卖方把房子交给我吗?卖方不配合怎么办?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