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些问题:我从2006年11月进厂到现在工厂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说工厂将我的劳动合同遗失),现在工厂要求我补签,我拒绝了要求。请问: 1,我如果现在提出离职申请是否可以得到11个月的双薪补偿?双薪补偿的诉讼是否有时间限制?(工厂有为我买社保) 2,我如果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否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我现在拒绝补签劳动合同是否做法妥当? 拜托帮我分析分析

劳动纠纷
2012-03-17 18:14: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已过了;
    二、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提出辞职不能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
    详情可致电陈志开律师咨询。。。
  • 一、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已过了;
    二、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提出辞职不能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
  • 可以先与单位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的相关案件经验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从2006年11月到现在都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很难要求双倍工资。但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因劳动纠纷涉及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外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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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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