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结婚不到一年 没登记 在2011年十月 我出去干活 她趁我不在家 收拾自己的东西 就走了 打电话也不接 后来知道在她继父家(她爸妈很早就离婚了 都有各自的新家了 她归她爸 抚养 还有救是她是他们抱养的 不是亲生的 ) 就去接她 她也不回来 又去接她一次 还是不回来 我就起诉了 要求她返还彩礼 (当初结婚时我给她八万块钱彩礼钱 )可现在找不到人了 只能找到她爸 可她爸说彩礼钱给她了 可我们家当初是通过介绍人给她爸了 没给她啊 她现在跑了 她爸就说把钱给她了 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对我们有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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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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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登记不存在婚姻关系。彩礼一事必须有证据,如果对方不想与你结婚可以要回彩礼,双方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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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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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情况对你方是不利的。不利在今后还款可能成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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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但是关键的证据要在诉前固定,可将你对象及其父亲一并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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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