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在对方先动手打人的情况下,对方掐住我妈妈的脖子不放,我在为了救律**你我妈妈的情况下将对方打成轻伤,当时派出所就把我拘留了,这派出所有权利吗?还有派出所怎么不立对方故意杀人案?派出所这违反了法律吗?派出所还要叫我赔他的医疗费,派出所这合法吗?现如今他要上诉告我,我不在家里,已经到外地工作,派出所叫我回来,要拘留我,然后再取保候审,这是合法规定吗?我现在是否应该回来?我不回来会有什么后果?还是等检察院下发了拘捕令我才回来?那时我会有什么后果?我是否会被判刑呢?请律师回答一下我,谢谢!请律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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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属于防卫过当,如果没有,无需承担责任,最好委托律师介入,如你所说,对方有很大的责任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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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有权利,及时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如果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防卫过当,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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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争取免予处罚。
需帮助,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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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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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伤情而定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你描述得并不是很清楚,建议你带上手上的材料,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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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