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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要求全厂签合同1100元/月的劳动合同,但实发工资按之前约定,比如2500,但分二次发工资,第一次发1100元,后一资工厂以津贴形式次月发放且不给工资单,其社保是从第二次工资扣,如果仲裁时,请问:1)虽没第二次工资单,但社保是从其中扣除,此份是否可要求工厂提供第二份工资? 2)可否要求按二份工资总额平均数计补偿月工资,多谢!

劳动纠纷
2012-03-14 10:50: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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