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2008年10月21日在公司上班时,被厂车压到了双脚。经过医院3个月的治疗才慢慢恢复。公司于年底为我申请了工伤鉴定,09年评9级伤残。社保机构已按规定进行了赔偿,但迄今为止公司从未给本人任何的补贴和安抚金,如今我想终止劳动合同还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拿到我应有的赔偿?

劳动纠纷
2012-03-13 21:16:4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答复如下:

    1、你可要求公司支付就业补助金8个月工资;

    2、如果医疗补助金没有支付,可要求公司支付。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计发八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计发二个月。共计十个月的工资。具体电话咨询
  • 公司应赔偿的部分必须在你离职后公司才有义务支付,如果你现在离职,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如有 需要请来电咨询。
  • 可以拿到19个月的工资的赔偿,需要帮助联系本律师
  • 公司是在你辞职后才支付企业应支付的部分
  • 你离职后可以向公司主张相关补偿,如公司拒付,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 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否则可以申请仲裁。
  • 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关赔偿。具体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计发八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计发二个月。共计十个月的工资。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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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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