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82年和前任丈夫在一起(没有办理结婚证)并生有一女,女儿16岁的时候也就是1996年我离家出走,到2012年已有16年,我的户口到现在一直和前任丈夫在一起,现在的户口婚姻性质是已婚,导致我现在和现任丈夫登记结婚办理不了,请在百忙中给予回复。谢谢
-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您的情况要先办离婚手续然后再办结婚登记。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
-
起诉离婚,因为你和前任丈夫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只有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你才能和另外的男人结婚
-
您好,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
-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您的情况要先办离婚手续,再办结婚登记。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
-
你与你的前任丈夫存在事实婚姻关系,是合法的;在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后,你才可以与现任丈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起诉离婚,因为你和前任丈夫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只有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你才能和另外的男人结婚
-
起诉离婚,因为你和前任丈夫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只有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你才能和另外的男人结婚
-
可以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