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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是寻衅滋事,被逮捕的其中一人的口供对他不太利,公安机关也是这样说的,那个人交代是他分发的砍刀分配其余人员坐的车。其余的没什么不利的

刑事行政
2012-03-10 17:17: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起刑在五年以下就不能使用缓刑的,缓刑适用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名的,另外同伙交代的确实不利,也属于共犯的。
  • 判刑根据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条件确定,建议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阅读案卷,查清案情,最后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罪轻辩护,维护当事人最大权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
  • 你好,有影响的。
  • 提供作案工具等对量刑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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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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