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居生活一年多,分开后。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在此期间男方不等月给女方的钱。现在男方说他的钱是转帐的,是借给女方的,不是给女方的生活费用,说没有义务给女方生活费用。而且说转帐都有证据可查询。可女方也有付出,但都是现金支付的,包括给男方双亲的礼物与钱,当然没有男方的多些。男方说不退还的话,就到女方居住地与上班的地方大闹,而且要起诉到法院去。请问:因为是男方要分开的,所以就算是起诉到法院,女方也可以不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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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应诉出庭,若男方执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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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赠与,不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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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