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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因为介绍别人销赃,只介绍一次后来别人又与我朋友介绍的那个人交交易了,我朋友会勾成销赃吗,或是其它罪吗,我朋友没有拿好处。后面的完全不知情

其它综合
2012-03-10 10:18: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的相关案件案件经验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你的朋友明知对方的销售的货物是赃物,又与他进行交易的,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因犯罪问题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声誉,有很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   
    (二)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   
    (三)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   
    (四)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  
    (五)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六)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