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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四合院,2004年落实标准租政策,国家让一部分住户迁出,我院内的南房便空了出来。由于我长时间没有去,院内的其他住户自行撬锁把南房开开,并翻建自行居住。后我起诉到法院,法院判该住户把南房给我腾空。现在面临执行,该住户提出要求我支付翻建的费用,否则不予腾退。我想请问这个费用该不该我出?

债权债务
2012-03-10 18:42:2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出,你可以要求其让你房屋恢复原状,而且费用需要该住户承担。
  • 你好,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 如果房子是你的,对方恶意翻建,你可以不承担。
  •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强制执行。
  •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您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强制执行。
  • 协商不成申请强制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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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