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取血时交警有拍照,但是取血后交警、医生、当事人没有在密封袋封口处签字,交警就将血样带走,这种情况可否上诉法院请求交警的判定书上酒精含量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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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交警的程序不严谨,但是血可以确定是你的,所以上诉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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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会带嫌疑人到人民医院抽血,将提取的两份血样分别装入物证密封袋,注明驾驶人姓名、提取时间、血样用途,由嫌疑人、民警以及抽血的医务人员在密封袋封口处签名。期间,民警对抽血全过程进行监督。
(3)随后,将嫌疑人带回交警大队约束至酒醒后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期间,民警制作《查获经过》。
(4)民警将血样送司法鉴定中心检验血液酒精含量,根据血液检验报告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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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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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上是有点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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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