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企单位,因人事部经理的老婆(也是该单位的一正式员工)在怀孕后未办理任何休假手续,在怀孕2个月时就开始休产假,工资因是人事编制,在该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已发放四个月的工资,保险也未停保,在2011年7月经理离职。他老婆的保险也一直没停保。人事经理离职后唆使在职人事专干为他老婆一直交保(经查实,他老婆没交缴个人部分,为人事专干将别人的个人部分为其缴纳张冠李戴,直至让该人事经理报销到了所有的生育费用。
请问:1、这种算不算该人事经理骗保,社保局是否有权追回报销的所有费用
2、此人事经理的老婆公司有权做自动离职处理吗?
3、怀孕到现在已有一年半的时间来没办理离职手续及说明,公司是否有权追回保险所有损失及拒缴人事经理老婆的保险
4、该人事专干是否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