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丈夫被邻居用钝器将头部打成粉碎性头颅骨折,因我们家现在主要劳动力受伤,一对儿女未成年,小女儿才⑤岁多点,我申请了法律援助,他们说是那是起民事调解的,不能做为我的辩护律师,请问是不是这样的?

民事相关
2012-03-06 23:07: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是的。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章 法律援助范围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 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
  • 对方将你丈夫打伤,首先根据你丈夫受伤情况,对方有可能是承担刑事责任,另外你丈夫受伤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对方也要全部给你们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